焦点问题2
补偿计算方法
关键词:车房(库)
问:拆迁车房(库)的具体补偿办法是怎样的?
答:原配有车房(库)且已办理房产证的被拆迁人,在产权转换时可以有两种选择:一是可将被拆迁车房(库)的套内面积一并纳入住宅套内面积进行置换;二是对车房(库)选择货币补偿,按综合成本价优先购买安置小区配套摩托(汽)车位。
关键词:公摊面积
问:如果选择了产权调换,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小于原房产证的分摊面积将如何解决?
答: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,按套内面积进行置换,安置房的公摊面积一般情况下不会小于原征拆房屋的公摊面积。若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大于原征拆房屋的公摊面积,超过部分免费赠送;若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小于原征拆房屋的公摊面积,对于减少的部分面积予以货币补偿。
问: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被拆迁人公摊面积如何补偿?
答:对一些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相结合的被拆迁人,由于货币补偿部分已经计算(享受)建筑面积,因此,在计算新房公摊面积时,要在减去货币补偿已享受部分的面积后,据实登记。举例:原有住宅总面积120㎡,其中套内面积100㎡,分摊面积20㎡,若选择套内面积产权置换60㎡,则原公摊面积中12㎡计入置换住宅的公摊面积;剩下的 8㎡公摊面积纳入货币补偿计算,即货币补偿面积为40+8=48㎡。计算公式如下:
货币补偿面积=货币补偿套内面积×(1+分摊总面积/套内总面积)